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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新办鼓励类中小企业即日起可申请财政补贴

文章来源: 合川日报 时间: 2018-03-21 责任编辑: 信息员

  合川日报讯(记者 易宏金 通讯员 杜梦纯)我区新办鼓励类中小企业看过来,这笔福利别错过。记者昨日从区经济信息委获悉,2017年度新办鼓励类中小企业,能享受2年财政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想申请,即日起至4月15日,要向区经济信息委运行科提交材料,还剩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赶快抓紧了!
  区经济信息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开展合川区2017年度新办鼓励类中小企业财政扶持政策的申报工作。其申报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新办(通过变更登记等形式注册的企业,不视为“新办”);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企业的经营范围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14年国家发改委令第15号)中规定的产业项目。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其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给予财政补贴,已享受过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财政补贴的部分不再重复享受,已享受过出口退税优惠政策的部分不再享受。每个企业可享受2年(从登记注册之日起算)财政补贴。
  企业应该如何申报?需要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供哪些材料?区经济信息委介绍:一是企业登录重庆市新办鼓励类中小企业财政扶持管理系统(http://218.70.26.70:8001/),注册登记,然后填报相关信息资料,打印企业申报信息和诚信申明签字盖章。二是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三是上年度(以入库日期为准)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入库凭证(完税证明等)。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收取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交至区经济信息委运行科(区政府大楼前楼301室,联系人:周肱平,杜梦纯,电话:42725036)。
  区经济信息委还特别提醒:完税证明必须提供正规的税务发票。在系统中必须按照税务发票的金额一笔一笔的录入。其中系统中的“税票号码”填写税务发票上的“原凭证号”;“征收项目”填写税务发票上的“税种”;“征收品目”填写税务发票上的“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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