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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川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 2018-06-19 责任编辑:

  合川府办〔2018〕69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合川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合川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
  合川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
  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工作部署,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信息资源深度整合,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根据《重庆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重庆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比照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总体架构,统一技术架构模式,2018年6月底,建成全区标准统一、内容融合、开放共享的区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支撑全区信息资源的共享交换与整合应用,并接入市级平台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
  二、具体任务
  (一)编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规范部门共享数据内容。      
  依据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参照市级目录与标准结构,结合我区机构组织及部门权责划分实际情况,编制《合川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明确各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的分类、责任方、格式、属性、更新时限、共享类型、共享方式、使用要求等内容,切实规范各部门共享数据内容。
  (二)建设区级共享交换平台,支撑全区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与整合应用。
  依托电子政务外网,统一技术架构模式,采用与市级平台相同技术模式、架构、标准,建设区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区级数据动态共享与市级平台互联互通。基于平台提供的数据整合应用能力,实现各类政务信息资源的发布与应用,实现共享资源一站式查询、管理与调用,全面支撑我区政务信息化建设。
  (三)依托区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区级信息资源动态共享与市级互联互通。
  依托区共享交换平台,按照《合川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接入来自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数据资源,实现区级信息资源的动态共享;对接市级平台,实现市区两级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
  (四)建立共享开放管理机制,保障全区数据共享工作有效推进与平台长效运行。
  根据《重庆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建立适合我区实际的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保障部门数据有效开放与持续更新,确保平台长期稳定运行。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5月10日—5月20日)。
  1.专题学习咨询市区两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经验,明确区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
  2.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方案,确定工作模式,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明确第三方技术单位与经费来源。
  3.召开全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工作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及共享开放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20日—6月30日)。
  1.全面开展全区信息系统数据资源调研,按照“共享为常态、不共享为例外”标准,摸清全区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和不能共享的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分布情况。
  2.根据调研进度,统筹开展政务信息系统审计,特别是区级资金建设的政务系统审计。
  3.按照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技术模式、框架、标准,建设全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4.根据调研情况,同步起草《合川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各政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的要求,编制、维护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汇总编制形成本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5.根据调研情况,逐个单位制定各信息系统接入区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具体方案,成熟一个、接入一个。各政务部门应当按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采集本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全部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完善验收阶段(7月1日—7月20日)。
  1.实现区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与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接入。
  2.对能接入而未接入区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及审计,实现全面接入。
  3.根据全区数据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情况,修改完善《合川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严格按照《重庆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实行数据共享开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区领导任组长,区发展改革委、区网管办、区政府督查室、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审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推进全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为政务信息资源主管部门。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以下简称政务部门)是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的责任主体,负责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的采集、存储、共享、开放及其相关管理工作。各政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第一责任人,负责明确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落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工作,领导制定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内部工作程序、管理制度、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等。
  (二)明确工作模式。
  组建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技术支撑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推进平台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华龙信用公司作为技术支撑单位提前介入、全程参与负责平台建设、制度建立和技术支持,采取“边调研、边设计、边建设、边完善”模式推进。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工作的统筹管理,全面协调推进《合川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制定、部门接入平台协调等工作,并负责与华龙信用公司全面对接及完善相关合作手续,统筹推进平台建设和后期管理维护等工作;区网管办负责前期信息系统数据调研协调、平台安全保障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保障平台建设及维护相关经费;区审计局负责加强政务信息系统的审计,特别是区级资金建设的政务系统审计,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开展能接入而未接入的单位的专项督查。
  (三)加强经费统筹。
  平台建设及运维(两年)费用由区财政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四)加强后续管理。
  各政务部门要通过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全面共享政务部门信息公开事项,不断提升政务便利化水平。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成后,有关单位申请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维经费时,应及时向同级政务信息资源主管部门全口径备案,对不符合共建共享要求的项目,区发展改革委不予审批,区财政局不予拨付运维经费。同时,逐步减少直至取消信息孤岛系统和电子政务网络可替代的专网运维经费。
  (五)加强安全保障。
  强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切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政务信息资源使用过程中的个人隐私。加强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共享、使用的安全保障工作,对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应进行信息安全测评,凡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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