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府办〔2018〕72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暑期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合川三江汇合,大小溪河纵横交错,湖泊、水库、堰塘众多,学生溺水事故的风险大、隐患多。暑期来临,中小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溺水事故进入易发期、高发期。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有效防范和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暑期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溺水事故不仅给家庭造成沉痛打击,也给社会带来不和谐、不稳定因素。近年来,我区预防溺水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溺水仍然是威胁中小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头号杀手,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各镇街、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增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暑期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作为“平安合川”建设的一项政治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多措并举抓紧、抓实、抓牢。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
各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有针对性落实防范措施,切实从源头上做好预防学生溺水防范管控工作,确保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实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各镇街要利用“村村通”广播、宣传车、院坝会等载体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在辖区人员聚集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永久性预防学生溺水的宣传标语(详见附件1),向群众发放《致市民朋友关于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一封信》(附件2)。新闻单位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区教委要指导学校利用QQ、微信等平台,适时提醒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切实增强家长或监护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的安全意识。
(二)严格落实监护责任。
区教委要指导各学校督促学生家长履行好法定监护责任。各镇街要针对农村留守儿童、无监管孤儿、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等监护缺失的重点人群,指导各村社落实好义务监管责任。各镇街、区水务局要督促水域业主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三)加强隐患排查整治。
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要紧盯薄弱环节,不定期对辖区内的危险水域开展安全排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制定整治方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在水塘、水库及河流等危险水域,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识或防护设施,确保安全警示、防护到位。
(四)强化日常监管巡查。
各镇街要建立健全安全巡查机制,对溺水事故多发、易发区域实施全方位、网格化管理,确保在高温、雨后等重点时段有人巡逻、有人管控、有人防范,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五)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学生溺水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溺水事故,能够快速、及时、有效、妥善处置。
三、联防联控,统筹协作
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联防联控工作合力。
各镇街:制定预防溺水工作方案,建立镇街、学校、村社、业主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暑期预防溺水工作专题会议,组建义务巡逻队开展“三边”(校边、路边、家边)重点水域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并销号管理。对低洼处、易积水地等进行安全风险预判,对发现或预判的险情,采取有效的防范整治措施。
区委宣传部:指导新闻单位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知识宣传。
区综治办:督促镇街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
团区委:发挥青年志愿者以及社会组织的作用,依托社区公益性文化设施,开展预防溺水安全常识教育、课业辅导、文体娱乐等活动,提高青少年儿童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丰富青少年儿童假期生活。
区妇联: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等预防范溺水安全教育。
区关工委:关注、支持并参与农村、社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
区教委:督促指导各学校开展暑期预防学生溺水各项工作。
区城乡建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不能回填的,设立警示标识和“围挡”防护设施,严防中小学生进入工地施工作业区。
区交委:切实加强渡口等水运设施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巡查,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渡运安全。
区公安局:将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加强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现场处置。
区国土房管局:加强对采石、取土场所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对闭坑矿山遗留下来的坑洼进行回填,不能回填的督促企业设立警示标志和“围挡”防护设施。
区水务局:对全区水库、河流、山塘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指导业主合理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区旅游发展委:加强景区水域安全管理,在景区水域设立警示标识和安全宣传栏,并加强巡查管理、落实紧急救护措施。
区安监局:完善生产区特别是涉水危险生产区的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对各类生产区预防溺水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督促镇街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区卫生计生委:会同区教委组织开展溺呛水自救、他救知识讲座,做好中小学生溺水医疗救治工作。
区气象局:及时提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中小学生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科普教育。
四、加强研判,严格追责
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要定期分析、研判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形势,强化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措施,按照职责分工对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帮助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等引发溺水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附件:1.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宣传标语
2.致市民朋友关于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一封信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
附件1
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宣传标语
(供参考)
一、发现青少年下水,请予以制止,此为善举、为善事!
二、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水域。
三、溺水事故揪人心,下水游泳不安宁。
四、珍爱生命,坚决不下水游泳。
五、珍爱生命、谨防溺水,远离危险、平安成长。
六、为了你的生命安全,请不要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七、不要因碧波蒙蔽了双眼,不要因清凉失去了判断——预防溺水,珍爱生命。
八、预防溺水,不要让水变成亲人的眼泪!
九、让溺水事故远离校园,让平安幸福一生相伴。
十、生命只有一次,溺水只差一念。
十一、水中非天堂,涉水请慎重!
十二安全第一,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从我做起。
十三、防范未成年人溺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十四、水是生命之源,请远离水源地。
十五、为了您的生命安全,去游泳时应有家长陪同。
十六、江河无情,生命无价。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十七、请不要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十八、常在水边走,安全记心头。
十九、不明水域,请不要下水游泳。
二十、水是生命的源泉,但也有致命的威力!
二十一、依法监护子女,杜绝溺水事故。
二十二、请不要让江河成为你最后的家!预防溺水。
二十三、切实增强安全意识,预防溺水事故发生。
二十四、生命只有一次,请远离水源地。
二十五、预防溺水事故发生,确保学生暑期安全。
二十六、珍爱你我生命,河塘切勿靠近!
附件2
致市民朋友关于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一封信
(供参考)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
近年来,溺水已经成为导致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头号杀手”,学生溺水死亡无疑会给家庭及亲人带来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永远无法抚平的伤痛。防范学生溺水,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是一项良心工程,古话说得好,“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也许你的一个电话或一个劝阻学生下河游泳的行为就能救活一个甚至多个人的生命,因此,我们希望得到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如果您发现有学生在水库、堰塘、溪河边玩耍或下水游泳时,请及时给予劝导、制止,能联系家长的请及时告知家长,并请您向XX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XX综治办、XX教管中心或学校电话报告,尽最大努力避免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为确保孩子生命财产安全尽一份爱心和责任。
XX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值班室电话:
XX镇村(居)委会电话: XX人电话:
XX镇教管中心电话: XX人电话:
XX学校电话: XX人电话:
重庆市合川区XX党委政府(XX街道办事处)
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