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区行政服务中心 时间: 2018-04-08 责任编辑: 信息员
一、项目名称 |
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行政许可审批类) |
二、设定的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 |
三、办理流程 |
受理、审核、审批 |
四、申报必备材料 |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3、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4、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5、发票担保书或发票保证金收据。 |
五、承诺时限(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六、受理机关及地点 |
国税办税服务厅、室 |
七、决定机关 |
合川区南屏西路49号 合川区国家税务局 |
八、专用申请表(书)名称 |
纳税人票种核定(变更)申请审批表 |
九、证照(件)名称 |
无 |
十、证照(件)有效期限 |
无 |
十一、是否收费 |
否 |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十三、证照(件)是否年审或年检、审验时间 |
无 |
十四、项目申请受理人 |
国税办税服务厅、室(综合服务岗) |
十五、项目审批负责人 |
主管税务机关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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