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国控、市控及三江流域重点涉水企业、危化品企业监管,加大环境风险隐患巡查力度,严肃查处企业借汛期超标、超证和违法排污行为。二是加大饮用水源监管力度,加强与潼南、铜梁、北碚等环保部门沟通,积极与水务、安监、消防、交通、国土等部门互通信息,实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三是实行网格化精细管理,强化对河流水质、出境断面水质、企业外排污染物监测,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控制、及时处置。四是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等紧急情况下,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强化纪律,对监管不到位等渎职失职情况,按照相关法规严肃追究责任。